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采购20210503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20210503
招标人: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二0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8
一、商务部分内容及格式............................................................................................................................................ 18
二、技术部分内容及格式............................................................................................................................................ 19
第四章 采购清单..........................................................................................................................................................2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项目,招标人为: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项目业主为: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建设资金已由招标人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充分保障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项目开展所需办公家具使用需求,特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包含办公家具的生产制造、检验、包装、仓储、装卸、运输(含保险)、安装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及退换货。
2.2 招标范围: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详见第四章 采购清单)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制造商投标: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内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3个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的ISO14001认证,有效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证书)。
3.2授权经销商投标:具有3.1条所要求的制造商授权的合法经销商,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纠纷,或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投标人,从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购买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华为大道666号
联系人: 程晓波
电 话:15823092088
邮 箱 :975243877@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
项目名称 |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采购 |
2 |
|
招标人 |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
3 |
2 |
招标范围 |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详见第四章 采购清单) |
4 |
6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5 |
6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6 |
20 |
投标文件 组成 |
②技术部分(一正一副); ③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 |
7 |
16.1 |
计价方式 |
固定单价合同 |
8 |
18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之日后20天 |
9 |
13 |
投标保证金 |
1、金 额:人民币伍万伍千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2021年5月24日16:00时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指定账户: 户 名: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永川支行 账号:346230100100034605 |
10 |
2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地点 |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
11 |
24 |
开标会 |
开标时间:2021年5月27日14:30时(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创新中心二楼会议室 |
12 |
3.3 |
合格投标人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家具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均做废标处理。 |
13 |
7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将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20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
|
|
|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为充分保障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项目开展所需图书馆家具及办公家具使用需求,特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包含图书馆家具及办公家具的生产制造、检验、包装、仓储、装卸、运输(含保险)、安装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及退换货。
2. 招标范围: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详见第四章 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若为授权经销商投标,以下资质以制造商的资质为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格 条 件 |
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必须注明所在页码) |
1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2 |
营业执照 |
制造商须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 经销商须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 |
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3 |
销售授权 |
制造商的销售授权; |
如为经销商,提交制造商的销售授权。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4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内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3个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
提交销售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5 |
履约及信誉情况 |
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败诉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
提交声明文件原件,投标人自行出具。 |
6 |
认证证书 |
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办公家具设计与生产); 有效的ISO14001认证; 有效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GB/T28001(认证范围钢木办公家具生产) 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1、金属办公家具屏风、钢木桌;2、木质办公家具桌几柜) |
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认证范围必须涵盖上述内容,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生产能力、不具备投标资格。 |
7 |
质量要求 |
商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商品质检报告(由国家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所生产的用于本项目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 |
提交承诺书原件,投标人自行出具。 提交有效期内的商品质检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8 |
售后服务 |
质保期不低于5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
提交承诺书原件,投标人自行出具。 |
3.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内容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作进一步考察的权利,倘若发现投标人在提交的资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申请人在竞争本项目合同过程中有腐败或欺骗行为或有围标、串标行为的,即使该投标人已经中标,招标人仍将保留取消中标资格、拒绝授予合同的权利。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4)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5)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家具,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可自主考察交货现场及运输等条件,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最高限价
本项目将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2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8、合同签订与价款拨付办法
中标人以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9、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物项验收完毕后退还。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或修订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四章 采购清单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10.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有可能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失去评标资格。
11、招标文件的质疑与澄清
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时间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电话咨询。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时间发布答疑、补遗书。招标人的澄清文件也应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质疑截止日之后,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和澄清要求。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将在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2.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将在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
1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发出的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金额、方式和时间,由投标人一次性汇入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3.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18.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3.3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4收到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书面意见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和招标人书面意见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
13.5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4.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中文语言或文字。投标文件使用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作为解释的依据。
14.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文件二部分组成(为了公平、公正、高效的评标,非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资质文件、荣誉证书外,其余资质无需提供,否则可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以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偏离部分的需分别在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偏离表中逐条标准。
15.1商务部分
(1)投标报价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如为经销商);
(5)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6)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荣誉证书或者资质;
(7)投标人获得的专利;
(8)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和销售业绩;
(9)售后服务方案;
(10)商务偏离表
15.2技术部分
(1)投标人设计、生产能力介绍
(2)成品检测报告;
(3)原材料检测报告;
(4)技术偏离表
(5)投标小样
小样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刨花板 |
一块 |
2 |
中密度板 |
一块 |
3 |
防火板饰面 |
一块 |
4 |
布样 |
一块 |
5 |
头层牛皮(黑色) |
一块 |
6 |
PU皮 |
一块 |
7 |
屏风上杆、中杆 |
各一段 |
8 |
锁具 |
一个 |
9 |
三节轨 |
一付 |
10 |
铰链 |
一付 |
11 |
气压棒 |
一个 |
12 |
椅轮 |
一套 |
13 |
拉手 |
一套 |
14 |
钢板 |
一块 |
15 |
海绵 |
一块 |
16 |
木皮 |
一块 |
17 |
油漆涂装工艺过程试样 |
两块 |
投标单位提供的家具(小样)应符合国家相关家具标准目录:
GB/T3324-2008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13668-2003 《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
QB/T1951.1-1994 《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QB/T1952.1-1999 《软体家具沙发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QB/T2280-1996 《转椅》
GB/T16799-2008 《家具用皮革》
GB/T15102-2006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GB/T15104-2006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绿色环保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16、报价范围及要求
16.1计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报价以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暂定数量、规格、要求和招标人需要的交货地点为准。
16.2报价说明
16.2.1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交货方式及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自主报价。所有投标人只能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规格进行报价,否则该报价视为无效。
16.2.2本次招标的报价已包含家具的制作费、安装费、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费(含保险)、仓储费、保险费、税金(含增值税)、装卸费、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7、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的2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4、13.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9、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
19.1投标文件的文字除必须填写的内容外需采用打印,必须填写的内容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19.2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投标函必须具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函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份数
20.1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规定。
20.2投标文件的密封
20.2.1“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并封装一袋,封装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投标截止时间
2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21.2招标人以补遗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2、迟到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
23.3投标撤回通知书应采用书面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通知,但此通知应满足下列条件:
(1)通知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
(2)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3)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23.4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参加。投标人有权不出席开标会,但视为该投标人已默认开标结果。
24.2按规定提交了有效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
24.3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
(1)公布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由监督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包装及密封,确认密封情况;
(4)经确认密封完好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宣读各投标人报价等相关内容;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5、严禁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恶意压价、哄抬标价,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26、评标
26.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确保评标活动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6.2过程的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及其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28.4款,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投标人不能接受可能的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
28、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合格后的最高分中标法中标。评分细则如下: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价格部分(40分) |
1.价格评分(40): 采用均价优先法。即:在所有经评审为合理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投标人<6家则不去最高和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比较价,得满分40分。在此基础上,每个有效报价与评标比较价相比每偏离增加)1%扣0.5,减少1%扣0.5分,采用插入法计算,最多扣15分。 1.投标人资质(14分) (1)获得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之软体家具、钢制家具、木制家具(其中包含桌、柜)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分3分; (2)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之钢木家具、金属家具、人造板板式家具、软体家具的每项0.5分,最高得分2分; (3)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之屏风、钢质家具、木制家具的每项0.5分,最高得分1分; (4)获得质量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之涵盖办公家具生产、设计的得1分,生产和设计只有一样的得0.5分; (5)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之涵盖办公家具生产、设计的得1分,生产和设计只有一样的得0.5分; (6)获得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的得1分; (7)荣获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1分; (8)荣获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的得1分; (9)荣获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1分,省市级颁发的得0.5分; (10)获得2019-2020年中国家具十大品牌,1分; (11)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1分; 注:若为授权代理商投标,以上资质以制造商的作为评分依据。 2、企业业绩(3分) 每年销售业绩达2亿(含2亿)以上的得1分,每年销售业绩达5亿(含5亿)以上的得3分(以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若为授权代理商投标,应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合同或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3、服务措施及方案(3分) (1)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满足12小时内到场处理售后服务问题,并满足使用方的要求(0-1分)。 (2)提供合理的保质期后定期免费巡查、保养计划(0-1分),在重庆本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成立五年以上,并配备专职客服经理。(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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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分(20分) |
||
技术部分(40分) |
1、生产实力、样品评分:14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生产实力以及提供小样及实物样品打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数量提供样品或任何一种样品的技术参数(材质、款式、尺寸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样每件扣1分。 2、方案设计评分:1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提供的方案设计进行打分,用PPT进行展示。评委会根据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平面配置合理、整体效果优秀、产品质量可靠的得高分,反之得低分,最高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 3、成品抽检报告:8分。 1、投标人提供省级(直辖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或经其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人所投屏风、木质家具、钢制柜,沙发及椅子须提供甲醛释放量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缺少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共计3分。 2、投标人提供钢柜BIFMA检测报告得2.5分,投标人提供屏风BIFMA检测报告得2.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共计5分。
4、技术能力:6分
(1)荣获国内国际设计大奖(其中包括:德国IF奖、美国IDEA、最成功设计奖、红星奖、红棉奖、金羊奖、红点奖等)的每项得0.5分最高4分; (2)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有一项0.5分,最高得2分,实用新型专利每有一项0.5分,最高得1分; 技术部分得分低于28分取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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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始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本投标须知第3.1条“合格的投标人条件”的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投标人凡不符合或不满足“合格的投标人条件”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8.2符合性审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废标处理:
(1)在要求签字或盖章处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文件内容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6)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8.3技术文件评审
审查投标人技术文件中的产品参数、数量、型号、规格、技术要求等是否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若有任意一项条件不满足的,作废标处理。
28.4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所有品种进行报价,并看其是否有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如果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和投标总报价;若有明显的小数点表示错误的以合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此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8.5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所有评审的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取排名前三名(分数相同时按技术得分的优劣顺序)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29、定标
29.1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所得出的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依次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29.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其中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排名顺序确定替补中标人。如果替补中标人的报价高于任一放弃中标人的中标价,其差额由放弃方补偿。
29.3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投标人有权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然而,投标人须对质疑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的授予
30 合同授予与拒绝
30.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0.2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经评审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也有权依法拒绝任何投标人,但必须是:①投标文件无效;②评标后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不实质性响应,经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
31、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32.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2.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考察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权利。
34、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监督部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商务部分内容及格式
商务部分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如为经销商);
(5)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6)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荣誉证书或者资质;
(7)投标人获得的专利;
(8)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和销售业绩;
(9)售后服务方案;
(10)商务偏离表
二、技术部分内容及格式
技术部分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设计、生产能力介绍
(2)成品检测报告;
(3)原材料检测报告;
(4)技术偏离表
封面格式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采购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封 面)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格式1:
1、投标报价函
招标人: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1、根据你方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采购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 我方对贵方招标的项目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按需要的时间、地点交货到指定位置。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补遗等文件,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格式2:
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一览表, 附件2-图书馆家具招标配置方案
附件格式3: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唯一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办公家具采购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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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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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偏差表
附件格式4: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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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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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偏差表应逐条填写(投标方必须提供此表,如没有偏差,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差)。
投标方签字:
投标方名称:
封面格式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家具采购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封 面)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格式:
技术参数偏差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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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偏差表应逐条填写(投标方必须提供此表,如没有偏差,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差)。
投标方签字:
投标方名称:
第四章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见附件1:采购清单一览表
采购审批号: |
合同号: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买 方(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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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供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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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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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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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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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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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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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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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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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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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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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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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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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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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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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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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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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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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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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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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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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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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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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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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地址及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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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地址及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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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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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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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范围
1、家具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
名称、型号、规格 |
制造厂家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含税) |
合计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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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含税) |
大写: |
小写: |
注:以上价格为采购包干价,不因交货期的延误或原材料的价格上涨而对中标价或合同价作任何调整(除不可抗力时间的影响和国家政策调整之外)。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制作费、安装费、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采保费、税金(含增值税)、装卸费、售后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表内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与暂定数量存在差异,单价不作调整。
2、重要说明:采购所提供的各种型号均为竞标型号。若需方在中标后发现供方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不能满足现场安装的需要,则需方有权责成供方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若因供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产品性能不能满足现场实际需要,视为供方违约,需方将有权不予支付剩余合同款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二、交付、运输和安装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方应按照工程进度确定货物的交付、运输和安装。
2.需方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将到货日期推迟,将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书面同意,并不得产生其他费用。
三、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
1.供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前提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
2.供方保证产品同时符合已有的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生产单位企业标准、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和技术协议中的技术标准。
3.供方保证产品没有结构和性能上的缺陷和瑕疵,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且其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在正常连续使用的情况下能始终符合本合同及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和技术协议中的各项质量要求、技术参数及技术标准。
4.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5年,质量保证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在正常使用下,供方负责免费“三包”,即维修、更换、退货。
四、保险
由供方负责家具运输、贮存、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保险。
五、技术服务和培训
1.供方应在产品的合理使用寿命期内对需方所购产品提供技术服务。
2.供方应免费向需方的产品管理、操作、维护人员提供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知识的日常咨询及必要的培训。
3.如果家具出现故障,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到达需方现场不得超过48小时。
六、结算方式和条件
1.合同价款:
1.1 本合同中标金额为 元整(小写: 元),最终合同费用根据甲方审定的实际供应合格数量及本合同约定单价按实结算。
1.2 支付方式:
1.2.1 完成终验收(相关检测机构对环保指标进行检测合格后, 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合同金额55%(3-6个月期的银行承兑或商业承兑汇票);
1.2.2 2022年9月30支付合同金额40%。
1.2.4 合同金额5%为质保金,家具使用满三年无质量问题,支付余下5%质保金。
七、保证与承诺
供方保证与承诺其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供方侵权造成需方损失的,则供方应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八、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且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供方逾期交货的,每迟延交付一天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 %的违约金,合同货物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 20 %;供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迟延交付时间超过 30 天的,需方有权书面通知供方解除全部合同或解除部分合同(解除迟延交货部分的合同)。
3.供方所交产品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技术规定的,由供方负责维修、更换、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如供方在60天内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家具到项目现场安装完成后,验收不合格时,需方有权退货。供方应赔偿由此对需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5.若供方交付的产品不具备该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存在缺陷,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供方应当赔偿损失。
6.如供方违约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时,供方还应赔偿需方的损失。
7.其他违约责任,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本合同无规定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九、争议及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一方认为协商不成,也可通过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技术要求及验收
1.供方提供的产品和成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优等产品的技术标准和甲方采购清单技术要求。
2.乙方所供产品运抵现场后,所供产品必须具备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各种证件。
3.在产品交货后,需方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环保指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检测费用由需方支付。若检测不合格,则将收到的产品随机抽样单独送检,若抽检样品不合格,该批产品全部退货,且送检费用由供方负责。
4.为了避免歧义,供、需双方同意即使供方产品经检验通过之后,发现产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情况,供方仍应承担重新供应合格产品的义务,造成需方及人员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供方提供增值税全额发票的给需方,并同时提供加盖供方公章的交货凭证复印件。
2.供方在产品设计、制造、销售、运输、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伍份,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附件
1.《廉洁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售后服务承诺书》
甲方: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地 址: |
地 址: |
负 责 人: |
负 责 人: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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