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各校属部门: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我校拟对刘振湖等1位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反映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陈彦    联系电话:023-49660707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08日

 

 

创建时间: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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