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章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制度建设,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7号)的相关规定,学校按照新修订的《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关于做好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渝教策发〔2021〕6号)要求,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对学校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按规定提请核准。

 

  现将《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8日(1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电子邮件、来函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463849653@qq.com

  通讯地址: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党政办(重庆市永川区华为大道666号),邮编:402160

 

  附件:《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章程修正案(草案)》

  (征求意见稿)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创建时间: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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